錄音筆買了嗎?當心不景氣下,有心人士拿醫護當提款機。什麼?你問有沒有法律問題,我很專程的查了相關判決,請參考:
【裁判字號】:92年台上字第2677號
【裁判案由】:因貪污案件
【裁判日期】:民國 92 年 05 月 15 日
【裁判要旨】:
刑事訴訟法上「證據排除原則」,係指將具有證據價值,或真實之證據因
取得程序之違法,而予以排除之法則。而私人之錄音、錄影之行為所取得之證據,應受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規範,私人違反此規範所取得之證據,固應予排除。惟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九條
第三款之規定「監察者為通訊之一方或已得通訊之一方事先同意,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不罰」,通訊之一方非出於不法目的之錄音,所取得之證據,即無證據排除原則之適用。
參考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5-1 條 (91.01.30)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 29 條 (88.07.14)
法律果然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依我們的法律,如果你是對話中的當事人(監察者)之一,只是為了保護自己(沒有不法目的),那錄音、錄影就不會罰,而且可以做為證據(無證據排除原則之適用)。
雖說長期被教育以病人為主的醫療同仁們一定在想這會不會有倫理之類的問題,不知怎的,就是覺得好像侵犯病人隱私,暗暗覺得:「這樣好嗎?」。可惜的是,你在考慮病患隱私,但當一個病人跑去跟阿長控訴妳打針時態度不好,最後一定是阿長壓著妳的頭向病人道歉,不會理會妳說病人一直問候妳的祖宗三代;當一個年輕女病人在門診趁護士出去拿批價單給上一位病人的短短一分鐘內指控你性騷擾,最後仍會上新聞直到你拿出「誠意」為止。
敵人已經強大的殺到門口了,保護自己吧!
2012年7月29日 星期日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最近熱門文章
-
我們的權利睡著了嗎? 你是不是也跟我一樣,明明很愛護理,卻在一天一天的雜事堆疊中把熱情給磨掉了?是不是也在不合理的工時下,OFF只能拿來補眠?還是你也是這樣,為了要照顧陌生的病人,而忽略了親愛的家人,有一天突然發現,自己也變成家人的陌生人? 我們身為醫界最大的團體,卻擁有最小的力...
-
不曉得Google文件發生什麼事,沒辦法單獨顯示圖表 我會盡快把投票即時結果公佈 載入中...
-
在公立醫院 VIP的是政府官員 而在我們私立醫院 VIP的還要外加老闆的誰 這個老闆的誰範圍很廣 偏偏我們老闆家族很大 總是有老闆的誰的誰的誰誰誰 比較常見的還有員工的誰 無論是媽啊爸啊叔啊姨字輩的 交班時常常會搞混 VIP實在是太多了 並不喜歡照顧VIP 我是說真的很V...
-
最近很有空,所以把之前寫的工具文做了更新,添加了CPR紀錄的部份,希望能有幫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每隔一陣子就會有新人報到,獨立後,快則一天,慢的一週,這新人一定會哭。有些人在單位就忍不住,有些則是紮小人,不管怎...
-
或許是年關近了,聊天群組上許多護理同學或同事,不約而同的丟出:「有好缺可以介紹嗎?」大夥你一言我一語,聊起自己單位的優缺或福利,「單位超爛的!」、「老闆很機車!」、「薪水超低!」說到最後,往往都是:「護理師真的好廉價喔!」 接著,開始討論起換工作的事。「護理出去好難喔!」、「...
-
明年起 在KTV抽菸罰萬元 真爽!!! 但感覺還是有些許不夠 乾脆立法 "除了吸煙者自用住宅並獲得同住者同意下,方可有吸煙行為" 簡單明瞭! 意思就是說 要得肺癌和呼吸臭臭的空氣是你家的事 不需要和無辜的人分享 另外 若能配合檢舉制度 檢舉一個不當吸煙者可得獎...
-
我感冒了 上吐下瀉燒了兩天,現在還在暈,脖子很緊。各位,千萬要保重,真的非常非常的難受~出入公共場所記得戴口罩,記得遠離感冒源,不管那個人是不是你未來大嫂,反正遠離就對了! 保重
-
台灣人對於醫療的想像一直很有趣,看在臨床人眼裡,總是笑料百出。 高門檻的醫學知識並非看得懂單字就能夠真的理解,就算檢查報告能夠逐字翻譯,也往往是丈二金鋼摸不著腦袋,一般人對於醫院裡有什麼設備,連想用google都不曉得要打那些關鍵字,更別說複雜的診斷過程了。剛剛瞄到的台灣連續...
-
今天接了一個新的病人 是70多歲的爺爺 長期洗腎 這次住院是因為要開洗腎的人工血管 浩浩蕩蕩準備好開刀手續 送到開刀房 卻在搬移到手術臺上時喘不過氣 在開刀房插了根管送到我們單位 爺爺就是典型的洗腎病人 黑黑瘦瘦 大概是因為沒來得急洗腎 讓水份留在肺部 才導致這次的呼吸困...
-
要多大的勇氣 才能不考慮自己只為另一半著想? 阿公79歲 長期抽煙的病人 這一兩個月來開始吃不太下去 身體變得很虛弱 反覆的發燒與肺炎 照了x光片才知道 阿公吃的東西都掉到肺裡 而不是進去胃裡 發高燒的阿公半夢半醒 說著答非所問的字句 但他在清醒的時候 已經很明白的告訴他的家人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