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

愛滋病與老師

報導寫著某位老師因為疑有愛滋病,家長們緊張的帶小孩去驗血,並向學校抗議老師不適任,要求學校解聘,以保護學生的安全。

我覺得很難過,想起曾經照顧過的愛滋病病人。也許你已經知道我說的是誰,就是被先生傳染了愛滋病,發病時又快又猛,在一週內肺部功能全毀,隨即昏迷,半個月後就離開人世的那位阿姨,那位也許到離開都不曉得自己到底發生什麼事的阿姨。

我想說,愛滋病是一種傳染病, 但傳染途徑是體液的交換。坐捷運會被中的是流行性感冒、吃飯沒洗手染的是輪狀病毒、襪子沒乾就穿會長黴菌、吸太多二手炎會得癌症。可是愛滋病,是需要體液交換的,如果他沒有和學生發生性行為、沒有和學生共用針頭、沒有輸血給學生,為什麼老師不適任為一個老師?師者不是傳道、授業與解惑嗎?

又如果一樣是性病,他感染的是白色念珠菌,社會還會不會覺得他不適任為一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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