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 星期三

憑什麼花我的錢?

酒醉駕車撞死了一個八歲孩子的母親,肇事者還在醫院呼呼大睡,我的問題是:肇事者住院的費用,是不是也算在健保頭上?另外,急救受害者的輸血、插管、電擊、手術、病房的高額醫療費用,肇事者為什麼不用還給健保?

換句話說,我們的健保保障了不尊重自己,也不尊重別人生命的這些人,他們犯的錯,由你和我所被強迫繳納,且逐年調漲的健保費買單。

憑什麼?!

我每天早睡早起做運動、不會因為感冒去掛急診、破皮留血自己買優碘消毒,非不得已不會到醫院,更不可能一天到晚掛號只為了拿酸痛藥布或普拿疼,但是我一樣要繳健保費,我辛苦一點一滴賺來的錢,卻讓這些人在傷害了別人後無後顧之憂,反正送到醫院全民買單,不用害怕交不出醫藥費,即使這些人是自找的。

為什麼?

這些人不愛惜生命,浪費的卻是我的錢?

6 則留言:

  1. 說得太好了!

    我贊成台灣要有健保,對於許多浪費醫療資源的人也很氣憤,健保不該任由他們如此浪費,尤其像是葉少爺這樣的人,更讓人覺得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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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說的好+1
    本來就是了!我們的納稅錢 卻要養一些侵犯別人人權的人渣!
    而真正有困難的人 卻繳不起健保費 被催繳 被罰款 這真的太令人心寒了!
    人民真的該醒醒了 到底想冤大頭想要當到哪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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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說ㄉ太好... 所以我建議取消酒駕受傷住院健保給付..憑什要納稅人幫你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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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除了酒駕出事的之外,還要加上酗酒喝到肝硬化吐血住院的,通通健保不要給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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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犯賤的人通通該死啦,活得健康的人就活該要養那些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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