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

明年起 在KTV抽菸罰萬元

明年起 在KTV抽菸罰萬元

真爽!!!
但感覺還是有些許不夠
乾脆立法
"除了吸煙者自用住宅並獲得同住者同意下,方可有吸煙行為"

簡單明瞭!
意思就是說 要得肺癌和呼吸臭臭的空氣是你家的事
不需要和無辜的人分享

另外
若能配合檢舉制度
檢舉一個不當吸煙者可得獎金一千元
還有剝奪吸煙者及同意吸煙者健保權利
相信台灣一定能有更清新的空氣

所有抽煙的人快點戒煙吧!
物價這麼高漲
一包煙比一個便當還貴!!!
又不像雞腿飯吃了還可以長肉
想要表現帥氣優雅和抽不抽煙沒有關係
抽煙不但嘴臭 製造垃圾
還會燙到人
我當場就被燙哭過
真後悔當時年紀小
應該去告他預謀殺人

快戒煙吧!!!
變成乾淨形男吧!!!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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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原文如下

擴大禁菸
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的統計,國內吸菸年齡層逐漸下降,不少青少年在國小五年級已開始吸菸。為此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將在明年一月十一日上路,新增擴大禁菸的公共場所,包括高中職以下學校、補習班、網咖或KTV等,違法抽菸者最高可處一萬元罰款

兒童活動場所皆禁菸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昨表示,許多老菸槍都是未成年就開始抽菸,據國健局兩年前統計,每三名抽菸的國、高中生,就有一人是小學時學會抽菸。
林清麗說,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明年上路後,規定全面禁菸場所包括高中職以下學校,供兒童、少年教育或活動場所,如安親班、托兒所、補習班等;鐵路、有兒童遊戲區的社區公園,儘管是戶外區域也全面禁菸,希望能降低青少年吸菸率。
國健局副局長趙坤郁昨表示,修正前的《菸害防制法》規定,在禁菸區域抽菸者,需經勸導無效才可罰款,新法可直接開罰,且舊法只罰一千到三千元,新法可罰兩千到一萬元,還得接受兩小時的戒菸教育,若受罰人是未成年且未婚者,還將通知其父母。
記者甯瑋瑜、許佳惠

《菸害防制法》新增禁菸場所
上路時間:明年1月11日
禁菸範圍:兒童及少年教育活動場所(如安親班、補習班、各級學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電影院、KTV、MTV、網咖、體育館、電梯、醫療機構、社福機構、健身場所、咖啡館、速食店、百貨公司、便利商店、餐廳、大賣場、計程車與遊覽車等大眾運輸及等候室
罰則:
負責人:1萬元至5萬元
吸菸者:2千元至1萬元
資料來源:衛生署

2 則留言:

  1. 預謀殺人^^

    這ㄍ好笑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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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他媽的你使用的交通工具排出的廢氣就是令人健康的?你他媽的你吃葷還算是助紂為虐的殺生咧。

    本位主義患者的粗暴正義莫過如此

    回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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