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保護病人前 請保護自己

醫糾一樁 請同仁們小心謹慎

事情是這樣的,加護病房轉出病人依規定需要家屬陪同,一方面是病人狀況可以隨時了解,另一方面也是怕有物品不見,但因為社會結構的改變,調整成只要電話告知家屬同意後,可由看護陪同轉出病房,但要在護理紀錄上詳細記載「家屬同意」。

這伯伯年輕時沒有好好經營家庭,兒女成家後也很少聯絡,所以當他診斷出食道癌開刀時,也是自己聽完醫師解釋,自己簽下手術同意書,一個人面對這樣的大手術。住在加護病房時,會客時隔壁床笑聲不斷,但伯伯鮮少家屬探望,只有兒子請的看護替他捏捏手腳,買買尿布。

開完刀後,伯伯的狀況很不錯,傷口狀況很好,總算可以離開加護病房了。負責照顧的學妹通知家屬,伯伯可以到普通病房了,可是家屬要上班,沒有辦法到現場一起轉床,於是在電話裡同意由看護代替他。親愛的學妹通知看護,整理用物,大包小包的推著輪椅在電梯間等待 。抬頭看著樓層亮燈越來越近,看護突然想起還有東西沒拿,恰巧這時電梯門打開了,學妹順勢推病人進電梯,告訴看護伯伯待轉的床號,要他拿好東西後,自行到十一樓普通病房會合。

病床專用電梯總是特別陰森,從二樓坐到十一樓的空檔,學妹想說鼓勵一下伯伯,再多給他一些自我照顧的觀念:「伯伯~傷口還不能碰水喔!」,咦?原本還幫忙按十一樓的伯伯怎麼不說話了?學妹一陣不安從腳底傳上來,她忐忑不安往前站到伯伯前面,倒吸一口氣-他臉色蒼白,眼睛上吊,顯然已經沒了呼吸。

樓層才到四樓,學妹一直拍打伯伯的肩膀,沒有反應,十一樓一到,她以攤販躲警察的跑百米速度衝向護理站,大聲求救,卻已經來不及了。後來才知道,是一塊小血栓塞住了腦血管,造成了這場遺憾。家屬來到加護病房護理站,拍著桌子揚言上法院,一次又一次的討論會議,家屬只覺得是院方串通好規避責任,當時只有學妹和病人在場,唯一的人證,是已經往生的伯伯。誰知道那關鍵的兩分鐘,是發生了什麼事?

我不曉得這場官司要打幾年,但我知道學妹的護理生涯算是結束了,她不會再有勇氣和熱忱去當一個好護士。在我剛剛當菜鳥的第一天,天使般的學姐只要求我兩件事「 保護自己 保護病人」,她要我進病房一定要戴口罩,碰病人一定要戴手套,治療後一定要洗手,她要我紀錄要打清楚,她要我每一件事都按標準走,她告訴我:「妳如果不能保護自己 ,會同時傷害自己和病人」。

學妹有錯,她錯在沒有按規定行事-看護沒有陪同,她錯在當感覺病人不對勁時,沒有立刻執行BLS,就是執行CPCR的流程-叫 叫 ABC,她可以按電梯的緊急鈴求救,按下最近的樓層讓電梯停下,立刻把病人拉下輪椅行心外按摩,就算腦中風的預後很難預估,但她都應該做到這些標準流程,也才不會被家屬緊咬著不放,不會這樣哭著面對這場糾紛。

醫療行業很無奈,就算你才剛剛來醫院不到半年,就算他中風不是你的錯,就算現場急救可能一樣救不回來,就算家屬擺明了是想賺醫院一筆,沒有照標準做,那錯都在你身上,沒有什麼:「他剛剛還好好的....」、「我沒想到會這樣....」,我們站在薄冰上緩緩前進,永遠不曉得那塊會讓你沉到海底,永遠翻不了身。

3 則留言:

  1. 說真的
    有點沉重的一篇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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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your stories are really impressive!
    I am a nursing student in Florida. Your stroies accompanied with me and encouraged me greatly~ Here, I just wanna to say thank you to you...

    pau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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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Pauline~
    感謝妳欣賞
    可以請妳和我們分享
    那裡的護理和台灣有什麼不同呢?
    目前國外的現況如何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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