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5日 星期三

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6月20日衛生署公佈了正式命令
-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執業護理人員需在六年內集滿150點
公告


鼓勵進修是美意 是好事
但我很懷疑這樣的做法
而未見相關的配套措施
會不會讓更多的護理人員流失?

大多數在水深火熱的護理人員多在臨床工作
過著日夜顛倒 身不由己的日子
大夜下班接著白天阿長一來
順手交待的工作明天要交
或是開不完的病房會議 醫護討論會
這些都不算在點數內
而沒有教職沒有寫報告的人
只能靠著一小時=一點的方式
慢慢累積
150/6=25小時
一天頂多是六小時的研習會
25/6=4天多

局外人聽起來很少
圈內的人...這心情很複雜

2 則留言:

  1. 這些進修如不能算是公假,就等於護理人員要再犧牲5天的休假,這工作真是愈來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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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本身也是護理人員
    雖然在診所上班但診所全年無休
    一個月只輪休到星期假日一天
    想到還要跟同事搶上課
    打算甘脆再做6年後
    不要幹了
    真想對提出這個法案的人罵xxx
    從來未曾保障護理人員的權利
    只會一味的要求

    回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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